人事的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事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事的规章制度11.人事记录
1.1公司聘用的员工入职前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劳务证、就业证(外来人员)、毕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应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一寸近照4张及个人体检表或健康证交办公室备案。
1.2特定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报办公室备案。
1.3员工以上资料如有欠缺或虚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公司保留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的权力。
2.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2.1头发男性不宜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前不遮眉、侧不盖耳和后不触衣领为准,应梳理整齐;女性应将长发束起,头发要保持清洁及严禁染发(染黑色除外)
2.2面部无论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洁,男员工不应留胡子,保持牙齿清洁。女员工不宜浓妆艳抹。
2.3制服所有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脏污点。对公司制服要爱护珍惜,妥善保管,洗烫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应经常更换清洗干净,特别领头袖口等。
2.4所有员工不应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女员工涂指甲宜用浅红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3.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3.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②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3.2接待业主/来宾应热诚、有礼,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3.4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3.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所、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6每天工作完毕后,应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3.7爱护公物,节约能源,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3.8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3.9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3.10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3.11严禁打架斗殴。
3.12严禁聚众赌博。
3.13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4.工作纪律
4.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钟之内计算)给予口头警告,3次以上,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工资20元。当月累计6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2需外出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否则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1次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旷工2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50%。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给予解聘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3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4.4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4.5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6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4.7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室或指定场所。
4.8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4.9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4.10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4.11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4.12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13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4.14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备),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4.15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4.16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4.17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4.18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关系,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
4.19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事业。
4.20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4.21爱护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或采摘树木花果。
5.奖励
每年公司将根据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给予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价,评选出年度优秀员,优秀员工除可获'优秀员工'称号外,并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
6.过失处分
以下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下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任何公司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a、甲类过失
(1)当值时未穿着整洁的制服或未整理。
(2)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3)不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设备清洁,造成公共设施污损。
(4)忘记或不适当佩戴工作证。
(5)言语或动作不雅。
(6)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或违 ……此处隐藏34206个字……工进行培训。教职员工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教职员工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教职员工违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合同义务的教职员工追究违约责任;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学院可变更其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
(七)一学期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发生重教学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律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分为警告、箭、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箭,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二十九条教职员工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可以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教职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实行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学院及其教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教职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教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七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教职员工与学院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教职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负有学院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七条对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员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违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人事处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的规章制度151.凡新员工入职,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书、一寸彩色近照三张,先交报名费30元,按金200元,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公关部人员、芬兰馆技工另定)。
2.招工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服务员女身高1.58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迎宾1.65米左右,保安队员1.70米以上。
3.培训期:凡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人事培训部培训,培训期一般为十五天(由人事培训部根据培训与部门需要确定),培训合格方可进入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一律享受培训期工资。
4.试用期:凡新员工必须经过一个月试用工作(到职当月出勤天数超过二十天的,当月为试用期,不足二十天的,由到职之日至第二月底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录用,由部门书面通知人事部办理手续转为正式员工,签订员工合同;不合格者,到人事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如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可退还按金.试用斯一律享受试用期工资。
5.员工每月实际出勤有27天的(31天的出勤按28天计)为全勤,可享受全勤奖。
6.员工每月享受带薪假期三天,不许累积翌月,由部门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无特殊情况不安排连休,月假不休不另算工薪。
7.部长以上级员工休假需由部门至少提前一天报请人事部审批备案,否则作旷工处理。
8.请假制度:员工请假十天以内的由部门批准执行,并作好考勤记录请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部门同意后,务必报请人事部审批备案,部长以上员工十天以上(含十天),需由人事部报请总经理室审批后方有效,否则作旷工处理(工作时间未到半年一律不能请十天以上假期,工作良好的优秀员工除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发放任何款项。
9.调动与升职:凡员工调动或升职,必须由部门主管向人事部提出申请,清楚说明其本人工作状况与调动(升职)的理由,经批准由人事部通知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为有效(部长以上的调动与升职由人事部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10.凡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招收的员工,部门务必遵照配合接纳,凡因人事需要,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对员工的调动,部门务必遵照办理。
11.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书,经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审批,辞职期以人事部批准之日为准(凡辞工期不够,一律不办理离职手续,若因特殊情况需办理离职手续的`,不返还按金);
(2)凡未够一年期,提出辞职的,经本部门和人事部批准后,可结算工资,不返还按金,(平时工作良好,优秀员工除外);
(3)合同员工依照合同规定办理。
13.裁员: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裁减的员工,离职结算时一律返还按金并补助七天工资(合同员工依照合同规定办理)。
14.离职手续:员工的辞职得到批准,收到解雇或辞退通知书后,必须到有关部门交回公物,凭部门考勤表及有关交物单据,带上相本人工卡、饭卡、宿舍锁匙、按金单,按规定的日期到人事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返还任何款项,交由保安部督促其离开酒店,人事部根据部门手续移交情况,给离职员工开具工资结算通知单,凭单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15.凡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未退交工卡、宿舍锁匙、饭卡其中任何一项物品者,不返还按金。
16.如不服从酒店合理的人事安排及工作调动,或与部门闹个人情绪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工资,不返还按金。
17.离职员工一旦办理离职手续,必须按人事部规定的日期离开酒店,否则由保安督促执行。
签署: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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